义乌“洋娘舅”:在中国“有事先商量”
“安东尼你好,因与义乌市某供应链公司相关纠纷一案,你被对方当事人申请限制出境。”
近日,尼日利亚籍外商安东尼遇上了麻烦。此前,他与义乌市某供应链公司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因产生纠纷,供应链公司将安东尼告上义乌市人民法院,要求他支付货运代理费、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等共计95万余元,且应对方要求,安东尼被限制出境。
就在安东尼焦头烂额之际,一位尼泊尔商人找上了门。他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精通非洲贸易,是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调委”)的外籍调解员杰克,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洋娘舅”。杰克告诉安东尼,可以用“中国式调解”来代替诉讼,在中国“有事先商量”。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浙江义乌探索
“以外调外”化解涉外纠纷相关工作
杰克解释,相较诉讼,调解不用对簿公堂且时间更短,通过调解员的协助,双方可以表达各自需求和想法,并以各自让步的方式达成和解,安东尼欣然答应。
义乌法院立即启动涉外纠纷诉调对接程序,委托外调委指派外籍调解员参与联合调解。外调委接受委托后,与义乌法院共同研究制定调解方案,确定由五年以上涉外审判经验的承办法官作为指导法官,并根据纠纷当事人国籍及纠纷所属行业,确定由杰克及物流行业协会调解员蒋克兴共同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杰克负责讲清契约精神和国际法等,蒋克兴重点讲解物流行业收费规则、交易惯例等,法官则负责提供可行性调解方案。最终,安东尼和原告供应链公司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安东尼需分期支付货运代理费及律师代理费等共计70万元。双方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递交申请材料后,收到了调解书。
调解成功后,原告公司在义乌法院指导下修改了不规范的合同条款,安东尼也收到外调委制作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常见法律问题答疑(英文版)》。
行业调解员与外籍调解员
在调解室协同调解一起涉外纠纷
对安东尼来说,这是一次独特的贸易经历。而对义乌法院而言,这是无数涉外纠纷调解的缩影。
2023年10月8日,外调委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11月,义乌市“以外调外”涉外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是浙江省入选的四个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之一。而这一切要追溯到2015年。
作为“世界小商品之都”,义乌经济外向度较高,涉外矛盾纠纷多,相较普通案件,涉外矛盾纠纷往往存在诉前化解难、送达难、审限长、执行难等问题。
“为切实化解涉外纠纷,我们于2015年与外调委建立涉外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并于2018年设立义乌市涉外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将涉外民商事审判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拓展多元化解纷机制。”义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传档说道。
截至2024年4月,义乌法院和外调委共同化解涉外纠纷970起,涉及金额0.91亿元,化解成功率达96%,构建了各部门协同联动、一体化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更好做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撬动海内外社会资源参与到诉源治理工作中,义乌法院依托义乌外商多的特点,积极探索“专业指导+以外调外”新模式,由外调委聘请精外语、精贸易、有信誉的在义外籍人士参与涉外纠纷调解。目前,已吸纳来自14个国家的15名外籍调解员。同时,义乌法院法官作为涉外调解员的指导员,定期对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致力于打造多元化、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的涉外调解队伍。
“这一调解模式破除了涉外纠纷中常见的语言障碍、文化障碍,有效增加调解的亲和力、公信力、专业性,大大提高了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成功率。”义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张晨说。
考虑到外商经常来往于各个国家,无法及时开展线下调解,义乌法院还在外调委设立了涉外纠纷特设共享法庭(涉外纠纷调解委员会服务站)。该共享法庭通过集合浙江解纷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多个应用场景,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一终端”为配置,搭建线上解纷新模式,实现法官与调解员的无缝衔接。“诉”与“调”的实时连线,为外商提供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法官向国际商贸城的外商和市场经营户
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
“今天,调解这一‘东方经验’越来越成为当事人的最优选择,在涉外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拓展‘专业指导+以外调外’工作机制,使其成为促进国际间贸易文化融合的重要桥梁和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支撑,助力打造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吴传档说。
来源:义乌市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5/23/art_56_29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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