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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速化解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5月23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促进诉源治理,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行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行政争议引导工作机制。

  根据《指导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窗口、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行政争议释法引导、行政复议咨询、行政复议材料申请接受等便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让行政争议速化解。

  记者了解到,南昌、吉安、萍乡、抚州、九江等地已经探索行政复议窗口入驻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通过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行政争议引导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实质化解、源头化解。 《指导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信息交流互通,做到业务密切联系、信息互通及时、工作配合无缝,确保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工作有序运行,以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为桥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的协同性。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24/2024052457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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