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联动解纠纷 诉前调解见实效
近日,灞桥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视频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程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自2017年9月7日起,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程某借款,程某通过多个借贷平台累计为王某借款共计37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王某无力偿还,程某代替王某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54万余元。后程某不断催要欠款,王某向程某出具借条一张,承诺于2021年2月28日还清欠款,并约定承担逾期还款利息,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王某承担,后王某仍迟迟未还欠款,程某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灞桥法院委派西安仲裁委仲裁员李廷瑞对该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信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材料,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考虑到被告目前在成都,疫情期间往返不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选择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为确保线上调解顺利进行,调解员多次联系工作人员反复调试,向当事人讲解该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在线调解沟通无阻。但是因双方工作性质的原因,无法约定在同一时间进行调解连线。且被告王某不愿配合原告代理律师,希望和原告本人直接对话。调解员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果断决定采取组织原告在调解室、被告在线上的方式进行调解。
“下面由原告方讲一下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被告,你把证据离镜头近一点,我需要与你网上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对”。
调解开始后,当事人双方抵触情绪较大,就还款方案无法达成一致。原告坚持由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并要求所有费用一次性给付,被告拒绝。调解员本着既不损害双方利益,又化解干戈消除矛盾的原则,向双方摆事实,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被告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应当积极承担还款义务,不应逃避责任。最终,克服重重困难,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就签订的调解协议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至此,一场不见面的调解,一次隔空的握手言和,让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编后语: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呈高发态势,作为民间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掺杂着亲情、爱情或友情,诸如此类的纠纷处理不好,会破坏社会的安定有序,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特邀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处理,及时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能够实现情、理、法三者平衡统一,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减少纠纷处理的成本和费用,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化解纠纷矛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6109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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