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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不是距离,“云上”调解又快又好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田家庵区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别在黑龙江、青海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连连点赞!

  被告尹某的户籍地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史院乡,之前一直在青海省西宁市经营滑雪场,经人介绍与原告王某结识。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5日,王某从黑龙江省来到尹某经营的滑雪场,应聘为压雪车司机。12月中旬,在未实际进行压雪任务之前,王某因身体不适辞去工作回到黑龙江。之后,王某多次要求尹某支付其在职期间产生的劳务费用,均未得到满意的结果,于是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联系到已经离开淮南20多年的被告有一定难度,经过村委会寻找等方法无果后,他主动联系原告代理人找到被告的联系方式,添加其微信号。至此,被告才知道案件情况,并同意在“云上法庭”开庭。

  双方在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是,压雪驾驶员这一特殊工种的劳务工资计算问题。原告主张按每月13000元计算1.5个月的工资,被告则认为原告没有实际压雪只能按照每月4000元左右的标准支付1.5个月的工资。

  承办法官厘清思路,开始了对双方的调解他多次给原、被告双方打电话、发微信,耐心的释法明理,不断调整平衡点。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诉求金额不断接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尹某同意偿还原告王某劳务费及交通费合计12000元,并在“云上法庭”完成协议签订。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22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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