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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10” 周末“执”不停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是天长法院‘执行110’吗?我找到被执行人朱某了,他就在家里,请你们尽快过来!”“收到,我们马上就到。”

  25分钟后,执行干警到达该市秦栏镇新华社区被执行人朱某家中,将朱某拘传至院。朱某欠丁某2.75万元及李某3万元一直拖延未履行,执行干警在向其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朱某仍拒绝履行,该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天长市区某小区

  “法官,吴某最近可能会回家,请你们关注一下!”“好的,周末正是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时候,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

  根据申请人线索举报,执行干警成功找到“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吴某。因吴某长期在外务工,执行干警多次找寻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当天,找到吴某后,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让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继续拖欠还款,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吴某幡然醒悟,表示愿意还款,并将筹得的1万元交付给申请人,余款2万元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天长市冶山镇金牛湖新区

  “你好,我发现了蔡某的行踪,请你们马上来。”“收到,马上出警!”

  再次接到线索举报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前往该市冶山镇金牛湖新区,找到被执行人蔡某,将其拘传至法院。蔡某与董某系买卖合作关系,蔡某欠董某货款1万元及借款10万元,一直未还。执行事务接待室内,执行干警向蔡某认真解释了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耐心听取了蔡某的困难和诉求。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执行干警提出了以物抵债的解决方案,将蔡某经营的部分家具作为抵债物品,交付给董某,以抵部分债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执行干警又组织双方明确了抵债家具的数量和金额,最终,蔡某以物抵债2.4万元,余款与董某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

  天长法院“执行110”将始终秉持“有警必出,出警迅速”的原则,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确保执行工作“不打烊”,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89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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