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打造“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显成效
为结合婺源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聚焦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县”,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创建“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全面推进古村落古建筑传承与保护,彰显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业性和责任感。4月22日,“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入选第一批省检察院重点培育检察工作品牌。
查看古建筑(图/受访单位提供)
为积极响应“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搭建“益心为公”检察服务平台,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组建公益保护“蓝冠”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古建筑保护工作。
该院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探索建立“检察院—检察工作站—联村检察官”全域基层检察服务新模式,针对散落各乡镇各村落的古建筑,构建“预防在前、全面排查、保护优先、法治保障、闭环管理”的古建筑多元保护机制。
为深化古村落古建筑法治保障,该院联合县文物保护部门常态化开展“古建筑保护”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制发古建筑保护诉前检察建议十余份,有效保护多处历史文化遗产。
针对豸峰村民居(潘松印宅)等古建筑存在天井木构架及墙体坍塌、楼板房梁不牢固、木质结构年久失修等问题,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中云镇政府依据检察建议成立镇分管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文化专干组成的文物保护监督队,定期开展文物安全专项巡查,全面履行古建筑的修缮管理职责。让游客原汁原味品味古徽州、梦回古徽州。帮助当地居民吃上“旅游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其间,该院督促保护村落古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
此外,该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方式,确保古建筑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联村检察官通过走街串巷和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
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旁听检察办案,开展上门听证活动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古建筑保护教育,让群众深刻了解古建筑保护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该院将持续深化“蓝冠”望乡愁工作品牌,注重从古建筑保护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古建筑保护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通过发挥“望、闻、问、切”检察工作法找出古建筑保护“负面清单”,开好古建筑保护对症“检”单,助推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促进古村落古民居产业振兴。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23/2024052357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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