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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法院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达到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良好教育效果,12月16日,祁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罪案件,并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有关单位10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逐一展开,客观还原了案件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利用担任某供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管材及辅料等材料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和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40余万元。案发后,孙某某在其家属帮助下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孙某某一步步从廉洁奉公走向腐败堕落的背后,是未能抵制糖衣炮弹的贪欲之痛,是未能筑牢拒腐防变底线的思想侵蚀之痛。被告人孙某某的“现身说法”为旁听的机关干部敲响了廉洁的警钟,警示在场每一位机关干部要牢固守住“底线思维”,常补“精神钙”,常思“贪欲害”,常紧“法纪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

  “身边案”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祁门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落实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常态化,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41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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