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 助推社会治理” 新闻发布会
12月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 助推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全省法院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做法。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覃攀贵主持发布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发布新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
大家上午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省高院党组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深入践行“八个有机统一”理念,将助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纳入服务大局“五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为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司法力量。今年1-10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8万件,约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湖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四年保持全国同档最低水平。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全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高位部署推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在省委指导下,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各市州平安建设工作考核,逐级促进压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召开全省“总对总”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台办、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21家省直、中央驻湘单位及行业协会参加,共商推进“总对总”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部门协同。联合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及省总工会召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座谈会,吸纳认证相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省贸促会共同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指导成立中部地区首家省级商事调解行业协会,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省残联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获得最高法院、中国残联高度肯定。对接调解资源。在省高院和各合作单位的持续指导、推动下,目前已建立金融、劳动、住建等12大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并与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共同指导长沙地区开展商事调解规范化试点。全省“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82倍和25.6倍。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76.81%。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全省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构建“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纠纷解决新路径。依托“三进”机制线上整合解纷力量。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托“三进”机制,全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数量由去年底的4779家增长到11211家,借助基层治理力量,化解、调解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年均超6万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全省512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推动法庭职能由“以办案为主”向“办案和参与基层治理并重”转变,指导法庭立足实际、发挥基层优势,靠前开展解纷工作。长沙岳麓区法院观沙岭法庭深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入选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常德武陵区法院德山法庭成立了全省首家“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法院丹口法庭创新“苗王调解”方式,推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构建行政争议“3+N”多元化解机制。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出台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今年1-10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508件,同比下降10.32%。
三是紧扣主责主业,以审理助推治理。全省法院扎实做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各项工作,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提升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质效。将诉非分流、诉前调解、速裁快审衔接起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长沙芙蓉区法院率先开发“金融纠纷调立审执全链条智能化平台”。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60.8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37.37万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4.03万件,同比增长6.4%。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强轻罪治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社会治理有机衔接,协同公安、检察等单位共同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1-10月,全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其中,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别同比下降79.21%、53.83%。发挥司法建议放大效应。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指导督促全省各级法院紧盯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情况反映、法院信息等方式,积极主动建言献策,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司法建议及研究成果。全省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1592份,采纳率达到82.98%。
各位记者朋友,司法审判承担着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加强社会治理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不断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努力使司法审判和国家治理、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推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湖南电台记者:近年来,大量民事纠纷涌入法院。请问“总对总”机制在减少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孙劲松:面对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更丰富多元、更高水平的司法需求,最高法院自2019年起会同中央有关单位构建“总对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旨在将分散在各层级、各单位的调解资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集约,协同化解本领域系统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总对总”机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符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解纷需求。“总对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在线化、低成本、“零跑腿”的解纷服务,通过高效、权威、温和的解纷方式,尽快恢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让人民群众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感到受尊重、有获得感。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康王法庭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引入涉金融、医疗、住建等行业性“群英谱”,用群众智慧解决群众纠纷,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二是形成自上而下的纠纷解决对接路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自上而下打通各级法院与各行业部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对接渠道,依托“党委领导、多元共治”模式,让各行业领域多发矛盾纠纷不发生、少发生,发生后能够化解在小、化解在早,真正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今年11月,省高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地方法院,在中国残联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现场会上做经验介绍。三是更便于“内行人”调处“专业事”。法院与合作单位加强数据会商,分析各条线各领域的矛盾纠纷演变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共同研判。严格执行调解自愿原则,依法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助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利于让“内行人”更好以法治方式调处专门领域的“专业事”,推动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合力。长沙中院与省证券业协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总对总”工作经验分别入选人民法院“总对总”多元调解案例、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记者提问: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大幅下降,请问法院在推动此类犯罪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谭青峰:近年来,针对帮信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湖南法院坚持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协同公安、检察等单位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推动压降发案率。
主要做法是:一是坚持以打促防,助推源头治理。针对实践中帮信犯罪大多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这一特点,我们坚持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犯罪集团、团伙组织者、指挥者、策划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幕后“金主”等,有力铲除滋生犯罪的产业链。如娄底法院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曾某某等4人十八年六个月至十四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入选了“两高一部”发布的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二是坚持以案促治,助推行业治理。在办理帮信等犯罪案件中,我们认真指导审理法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等方面问题,认真研提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省法院在办理此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向银行、通信、学校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10余份,相关单位相应完善了涉“两卡”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以防范类似犯罪行为发生。三是坚持以宣促教,助推综合治理。省高院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拍摄普法视频等方式,深刻揭露帮信、电诈等犯罪的惯用手法、基本特征,引导人民群众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切实提升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还多次组织“VR带你看法院”庭审直播活动,法官现场以案释法、普法,给广大观众带来360度沉浸式普法体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红网记者:请问湖南法院如何通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孙元清:去年11月,最高法院在全国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活动,湖南法院积极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立足湖南实际,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主要做法是:一、坚持党委领导,多元共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解纷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建立调解平台“三进机制”,实现一平台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比如湘西州永顺县法院芙蓉法庭以“1+5+N”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为出发点,设立“三区一社”(社区、景区、园区、合作社)工作室,推动“一单受理、双向推进、三调对接”工作模式,针对农业生产、销售中产生矛盾纠纷、土地纠纷进行调处。今年以来,工作室已调处矛盾纠纷120件。二、加强研判风险,源头预防。主动分析总结辖区案件纠纷审理情况,通过风险提示函、分析报告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开具“法治良方”,帮助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与法治化水平。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已经就农村土地流转、违法用地、外嫁女和留守儿童权益维护等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协会发出风险预警报告、纠纷分析报告等200余份,90%以上得到反馈和采纳,有效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三、强化基层指导,以宣促改。建立与基层组织对接机制,依法指导制定村(社)规民约,在人民法庭显著位置公示非诉纠纷解决流程及优点,推动辖区村规民约吸收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比如邵阳市新邵县法院龙溪铺法庭积极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定期开展走访村(社区)活动,并指导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建设工作,为完善居民公约提供法律指引,促进推行移风易俗。
湖南日报记者提问:请问湖南法院是如何运用“3+N”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王莉:目前全省已经初步搭建“3+N”机制,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主要做法:一是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凝聚多元解纷合力。省高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妥善解决的框架协议》,通过完善机制、加强衔接、重点突破,有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充分支持行政复议发挥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省法院部署搭建复议诉讼衔接平台,基层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引导窗口,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省高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实质化解争议典型案例,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纠纷源头治理,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府院检协同成立各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56个。怀化建立“协调中心+行政复议+检察参与”协同工作机制。长沙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引导行政机关准确适用新土地管理法,规范黄花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征拆工作的启动推进。衡阳试行“法院+政府+专家”多元化解纷机制。岳阳靠前监督、指导岳阳乙烯炼化一体化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的依法征拆,涉及总投资356.8亿元、征地近八千亩、拆房千余栋,实现“无讼”拆迁。三是加强培训交流,统一法律适用尺度。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开展全省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全省行政审判法官、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共350人参训,共同提高履职水平。全省法院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院长开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庭审、观摩、点评”三合一活动和“行政审判讲堂”活动。针对矛盾纠纷频发的自然资源和养老保险领域,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评析活动,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探讨、评析,进一步明确行政争议裁判标准。
法治日报记者:请问湖南法院是如何运用司法建议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坤世: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围绕规范管理、凝聚合力、督促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司法建议质量和效果,确保司法建议在促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取得实效,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放大效应。
一是推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今年1月份,省高院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发送《关于健全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的司法建议书》。省自然资源厅收到司法建议后,结合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库一平台”建设,制定《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将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均纳入预告登记范畴,促进全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落实全面办理预告登记业务,实行不动产交易、缴税和登记等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较好堵住了“一房多卖”制度漏洞。二是推动最高法院“二号司法建议”落地落实。2023年最高法院就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送了“二号司法建议”。省高院召开落实“二号司法建议”加强金融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对信用卡等消费类信贷审批环节加强审慎监管,进一步督促银行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压实银行自主催收责任,共同推动金融纠纷源头化解。如邵阳中院就信用卡纠纷中发现的发卡不审慎、管理失范等共性问题向辖区多家银行发出司法建议,银行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均复函反馈并采取了优化催收调解、规范业务流程等措施。三是推动有关主体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2024年,全省法院针对监管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学校、社区、酒店、网吧等单位及场所共发出351份司法建议书,收到复函302份,复函率86%,司法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效果良好。如衡阳中院就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监管缺失等问题,向衡山县公安局发送司法建议,衡山县公安局组织旅馆业从业人员培训,重点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相关制度,此项司法建议获得当地群众“点赞”认可。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72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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