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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王韶华副院长到南阳调研环资审判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6月23日至24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深入南阳淅川县、西峡县等地,调研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工作。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淅川县政法委书记王德会,西峡县政法委书记崔荣克,淅川县、西峡县法院负责人,省法院环资庭、研究室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王韶华副院长与南阳市两级法院,以及淅川县、西峡县政府机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他们对构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及集中管辖法院设置的意见建议,并实地查看了两地法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

      座谈会上,王韶华副院长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南阳市两级法院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司法保护,与湖北、陕西的部分基层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北京市密云区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保护区管委会联合建立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目前,省法院正在全面践行生态系统观,探索构建覆盖全省的以流域和生态功能区为基础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的系统司法保护。全省法院要增强大局观念,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省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在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背景下,就集中管辖法院如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王韶华副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构建我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重大意义。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是省委确定的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符合党中央、最高院的要求,是系统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流域系统治理的客观需要,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尽快高质量完成。全省法院要增强大局意识和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从政治上看,站在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高度推进这项工作。二是积极谋划,做好充分准备。目前省法院正在加紧推进该项工作,正在就方案与检察、公安等机关进行磋商。市县两级法院要从机构、人员、专业等各方面做好准备,一旦方案出台实施,要认真根据要求,充实骨干力量,调整业务范围,确保集中管辖顺利实施。相关法院要继续保持好亮点和特色,落实好跨区域的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改革相关举措,确保集中管辖后取得实效。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将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淅川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淅川丹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所在地,不仅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能,而且肩负南水北调工程“一渠清水北送”的政治责任。西峡系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寺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所在地,生态资源丰富,对伏牛山等生态保护意义重大。两地法院要根据生态功能区的实际,紧密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一体化系统化司法保护。

      王韶华副院长还对相关法院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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