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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在“误解”中坚守正义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我一到省法院就进入赔偿办工作,最初我的理解是这是个处理冤错案件善后的部门,离法院的主流业务很远,作为一个刚从基层来的年轻人我有一点儿失望。两年后,我成为了一名国家赔偿法官,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就让我对司法公正有了切身的感受。

  

  正义需要守护

  

  既然是国家赔偿就一定涉及纠错,但承认错误、纠正错误是一个大家不愿面对的艰难过程。在当时作为一个年轻法官要顶住压力确认国家机关行为违法并给予国家赔偿是困难的,必须要将裁判完善到赔偿义务机关心服口服。在办理绿宝鑫公司请求赔偿案时,面对没有先例的困境,在大量阅读国家赔偿相关理论和民事诉讼程序原理的基础上,在领导的支持下,最终决定国家机关在查封季节性产品时未尽到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理论的重要性

  

  决定下发后,面临了不少来自赔偿义务机关的争议和压力,这是纠错的代价,也是正义的代价。为了论证决定的正确性,也为了平息争议,我开始将办理案件时面临的理论困境写成案例分析类的理论文章《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易变质商品后处置不当致使被查封物失去价值应予赔偿》,并在领导指点帮助下向最高法院投稿。该文被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门主办的《国家赔偿办案指南》刊载,后来该案入选了国家赔偿法25周年25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旨被司法解释吸收。这应该是我跟学术的第一次“约会”。她让我明白,法院必须以理服人,法院人精深的业务水平必须体现在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和充分阐释上。自此,阅读和写作成为了我法官生涯学习和工作的必须。

  

  再“变”也是绝活

  

  记得看过一部叫《神鞭》的电影,电影中的主角有句台词“再变也是绝活”,电影中主角的功夫从铁头功到辫子功再到神枪手都是上乘。我想司法工作也是这样,必须在不断的适应社会发展,不断地学习并争取卓越。在司法救助制度建立阶段,我们承接了国家重点调研课题,从一无所知到形成70000余字的调研报告,并通过最高法院评审。那种对新领域的探索,给了我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司法救助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今我调任到信访室工作,重新学习新的技能,研究如何开展好信访工作,都让我再次充满激情和动力。

  

  这些经历提醒我,法律是规则之学、更是正义之学,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无论办理哪类案件,都要加强学习,提升认知,真正做岗位能手、业务专家,用专业精神、业务能力、司法技能服务人民、不辱使命。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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